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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与产教融合处】717银娱geg优越会2023年专职教师年度考核实施细则

来源:教务与产教融合处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2-19 16:28 阅读次数: 【字体 |  

根据《717银娱geg优越会关于做好2023年教职工与二级单位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桂院政办〔2023〕40号)(见附件)精神与要求,现决定开展2023年专职教师年度考核工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考核对象

全校专职教师。其中,试用期未满的专职教师只参加考核,计入单位人数基数,但不评定考核结果等次;受聘并与学校签订劳务合同的退休人员参照本细则进行考核。2023年度内,转(调)岗的教职工,按现任岗位进行考核,结合了解其在原岗位的工作情况。2023年7月份入职的教职工试用期满考核与2023年度考核相结合、统筹实施。

二、考核时间段

2023年1月至12月

三、考核内容及标准

(一)专职教师年度师德考核

1.师德考核内容及标准参照桂院党〔2023〕11号通知文件第三章第四条至第六条执行。

2.师德考核优秀等次占比不超过本单位应参加考核人员总数的30%,各二级学院专职教师优秀等次占比不低于本学院应参加考核的专职教师总数的30%。获得桂院党〔2023〕11号通知文件第三章第七条规定的荣誉称号的,可直接推荐为“优秀”等次,不纳入单位30%的优秀名额。

(二)专职教师个人年度绩效考核

1.绩效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具体内容与标准参照桂院政〔2023〕14号通知文件第二章第五条至第十四条执行。

2.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控制在本单位参加年度考核总人数的20%(其中专职教师的优秀等次占比不得低于本单位应参加考核的专职教师总数的20%)。师德考核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各二级学院、各单位具体优秀等次分配名额详见《717银娱geg优越会2023年度教职工考核优秀等次分配名额一览表》。

四、考核程序和方式

专职教师年度师德考核与年度绩效考核同时进行。各单位成立年度考核工作小组,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以单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业务骨干等为成员。原则上,各单位考评小组的成员人数不得少于7人的单数,其中至少应有专职教师和专职辅导员代表各1人为考评小组成员。基本程序和方式如下:

1.个人自我总结。被考核人围绕自己一年来履行岗位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作认真总结,填写《717银娱geg优越会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

2.单位综合评价。被考核人在本教研室全体人员会议上述职(人数较少的单位则在本单位全体人员会议上述职),然后进行民主评议及测评;在民主评议和听取群众意见基础上,由各基层教学组织(教研室/部)负责人根据个人总结和民主测评结果,提出被考核人的年度考核等次。

民主测评和综合评价的具体要求为:专职教师的民主测评和综合评价以《717银娱geg优越会专职教师年度考核量化评分表(试行)》为基本依据。

3.各单位完成初评考核并经所在本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在规定时间内将报《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教职工年度考核初评意见汇总表》《教职工年度考核情况说明表》等材料报送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其他事项

(一)考核结果的使用参照桂院政办〔2023〕40号通知文件的第五条执行。

(二)工作进度安排参照桂院政办〔2023〕40号通知文件的第六条执行。

(三)评定为优秀等次的,须一并提交其主要事迹材料;对评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须提交专题说明报告。

附件:《717银娱geg优越会关于做好2023年教职工与二级单位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桂院政办〔2023〕40号)


教务与产教融合处

202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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