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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告示

【教务与产教融合处】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

来源: 作者: 葛巍 发布时间:2024-03-23 12:10 阅读次数: 【字体 |  

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自治区级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24〕15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自治区级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以下简称“四新”)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我校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请申报者参照“四新”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按照相关选题要求研究确定项目内容。

二、项目申报

学校先组织校级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申报,然后择优推荐申报自治区级项目,鼓励联合其他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或行业协(学)会共同申报。

原则上往年有未结题“四新”项目的负责人,不得参加本次申报。

三、项目支持

自治区级“四新”研究与实践项目按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重点项目要求管理,资助研究经费3万元。(学校可推荐区级申报新工、农、医各1项,新文科2项),校级立项项目资助经费6000元(校级拟立项10项)。

四、申报时间及要求

(一)4月3日16:00前,申报者填写《项目申请表》、《项目汇总表》,将纸质版材料与电子版交至所属二级学院,职能部门申报者将材料(同上)交至教务与产教融合处。纸质申报材料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装订成册,一式1份。

(二)4月12日前,各二级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教务与产教融合处组织初审,形成推荐意见、排序、公示。

(三)4月15日16:00前,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统一将《汇总表》与《项目申报表》纸质版及电子版一并交至教务与产教融合处知善楼8206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与产教融合处联系。联系人:葛老师,2536791,邮箱:1783276@qq.com


附件:2024年“四新”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附件汇总


教务与产教融合处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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